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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举行
[来源:未知 | 作者: admin| 日期:2022-04-21| 浏览次]
       12月16日,由广东省政法委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办、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承办的广东省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广州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各地(不含深圳)已经成立了12个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5年以来成功调处各类金融消费纠纷达229件,涉争议金额超过2500万元。另外,还通过引导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3900余件。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丘斌强调,依法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是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全省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国情省情以及金融业发展态势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广东开展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具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调处机构专业化。由以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为宗旨的专业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相关工作,处理更为专业、合理。其次,是解处方式多元化。方式包括和解、调解、调处和行政调处等。所谓调处,即针对某些纠纷,如果争议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可以由专业人士给出一个公允的处理意见。对于这个处理意见,如果消费者愿意接受,金融机构也必须认可。这是一种国际上先进的金融纠纷解决模式,目前,上海和我省的珠海、肇庆地区都开始试行这种模式解决小额的金融消费纠纷。最后,是调处便捷化。调处机构不仅有一支专业的调解员队伍,而且调解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可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一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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