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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诉调衔接机制
[来源:未知 | 作者: admin| 日期:2019-08-02| 浏览次]
    7月30日,榕城区法院与揭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共建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林寿武、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瑾、榕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强、立案庭庭长许晓青等人出席仪式。
    双方工作人员就工作机制建立、调解方式方法、协调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林寿武副行长表示,揭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揭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设立的专业性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独立于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兼具中立性和协调性。希望借助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建立的契机,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和优势,从源头上降低纠纷化解成本,帮助化解经济矛盾纠纷,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刘强副院长简要介绍榕城区法院开展诉调衔接工作情况,对此次诉调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充满期待和信心。通过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的实施,为金融消费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开设专门调解通道,有利于推动“诉源治理”的有效落实,让纠纷以非诉讼程序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一定程度上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有序性。
    签订仪式上,李瑾主任与许晓青庭长分别作为代表签订了《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合作协议》,榕城区法院与揭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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